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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票须知


一般条款及细则

  1. 机票仅对姓名显示在机票上的乘客有效。机票不得转让或涂改。任何转让或涂改的机票均视作无效。
  2. 直升机机票只限于票上注明之指定日期和时间使用。除空中快线直升机有限公司(空中快线)/ 亚太航空有限公司(亚太航空)之原因,所有已订之机票将不获退款。所有误机之乘客可以候补形式搭乘当日之后续航班(包机服务之乘客除外),后补机位将由空中快线 / 亚太航空安排,惟空中快线 / 亚太航空保留最终决定权。
  3. 登机乘客必须持有所前往目的地之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旅游证件,而直升机机票上之乘客姓名必须与其身份证明文件或旅游证件相同,否则空中快线 / 亚太航空有权拒绝该名乘客登机,并恕不退款。
  4. 凡一岁或以上小童需付全票价。每位成人均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一岁之小童但不占座位搭乘,并需缴付有关该小童的政府税及保险附加费用。每航班最多可安排两名未满一岁之小童搭乘。
  5. 每位乘客可免费携带一件手提行李,体积限制为16 × 14 × 6英吋,重量限制为5公斤或以下。如果手提行李体积或重量超过以上限制,乘客需将行李寄舱托运,而每件寄舱托运行李最大体积为37 × 24英吋。
  6. 每位乘客(婴儿除外)可享有免费7公斤携带行李限额。其后之超重行李收费为每公斤港币 / 澳门币 / 人民币300元。
  7. 订座一经确认,如有任何取消或更改(航线、航班时间或日期),乘客需缴付港币/澳门币/人民币500元之手续费。 惟机票上之旅客姓名不允许更改。
  8. 恕不接受航班起航前24 小时内之任何取消及1 小时内之任何更改。
  9. 若遗失机票,空中快线 / 亚太航空将收取港币 / 澳门币 / 人民币 500元作补发机票之手续费用。
  10. 如任何乘客之行为对航班之其他乘客或本公司之职员或财产构成任何危险或潜在危险(包括但不限于酒精或药物带来之损伤及神智不清),空中快线 / 亚太航空将保留拒绝该名乘客登机之权利。
  11. 乘客应注意根据华沙公约或蒙特利尔公约,在大多数情况下,航运公司对乘客死亡或个人伤害以及行李的遗失或损坏,仅负有限责任。
  12. 空中快线 / 亚太航空对一切因航班取消而提出之索偿取得豁免责任。如有任何争议,所有条款及细则以空中快线 / 亚太航空保留最终之决议权。以上条款如有任何更改或取消,恕不另行通知。

票务安排

乘客需于起航时间20分钟前到达候机室(香港- 澳门航班及澳门往深圳航班)或30分钟前到达候机室(深圳往澳门航班)办理登机手续。


如因天气恶劣而取消航班,乘客将获安排免费船票及全票退款而不包括任何手续费用(特惠票除外)。所有误机乘客之机票将不获退款(因空中快线 / 亚太航空原因取消除外)。


 

直升机私人包机服务须知


条款及细则

  1. 机舱内最多可以运载12名乘客,航班最终可乘运的人数视乎航班总运载量而定。另请注意,每航班最多可安排两名未满一岁之小童,并且必须与成人陪同乘坐该航班。
  2. 行李舱的最大载重量为300公斤,门为37 x 24(英寸) ,行李舱的尺寸为118 x 47 x 40(英寸)。
  3. 如乘客因包机航班之总重量负载而导致不能登机,乘客可被安排以候补形式乘坐当日之定期航班。 空中快线/亚太航空将不承担任何赔偿或其他交通工具的安排给予减载之乘客。
  4. 直升机机票只限於包机服务合同及票上注明之日期及时间使用。
  5. 包机服务一经确认,如要取消包机订座,乘客需缴付港币/澳门币/人民币5,000之手续费。航班起飞前24小时内,包机订座服务均不允许取消。
  6. 任何有关包机服务之更改 (航线、航班时间或日期) ,需视乎直升机安排。所有定期时刻的包机航班,乘客须于航班起飞最少三小时前提出更改,并须缴付港币/澳门币/人民币5,000之手续费。 所有非定期时刻的包机或在商用航空中心 / 机场起降之航班,乘客须于航班起飞最少二十四小时前提出更改,并须缴付港币/澳门币/人民币5,000之手续费。
  7. 如因空中快线/亚太航空之原因,或天气导致航班取消,所有包机费用及离境税将全数退还(不包括任何手续费)。
  8. 所有误机之乘客均不给于办理退票或任何转让。
  9. 登机乘客必须持有所前往目的地之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旅游证件,而直升机机票上之乘客姓名必须与其身份证明文件或旅游证件相同,否则空中快线 / 亚太航空有权拒绝该名乘客登机,并恕不退款。
  10. 乘客需于航班起飞前30分钟到达当地直升机候机楼 / 香港商用航空中心 / 澳门商用航空中心, 办理登机手续。  
  11. 因应恶劣天气(天气视乎执行中飞行人员决定)、操作情况或是否潜在任何无法预见的技术问题,而飞机需要立即接受维修。空中快线/亚太航空有权取消预定的飞行服务。空中快线 / 亚太航空对一切因航班取消而提出之索偿取得豁免责任。
  12. 如任何乘客之行为对本航机之乘客或本公司之员工或财产构成任何危险或潜在危险(包括但不限于酒精或药物带来之损伤及神智不清),空中快线 / 亚太航空将保留拒绝该名乘客登机之权利。
  13. 如有任何争议,所有条款及细则以空中快线 / 亚太航空保留最终之决议权。以上包机服务条款如有任何更改或取消,恕不另行通知。
 

优惠机票购票须知


条款及细则

  1. 载运条件及规例均为空中快线直升机有限公司/ 亚太航空有限公司与乘客之间之协议。
  2. 机票仅对姓名显示在机票上的乘客有效。机票不得转让或涂改。任何转让或涂改的机票均视作无效。
  3. 登机乘客必须持有所前往目的地之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或旅游证件,而直升机机票上之乘客姓名必须与其身份证明文件或旅游证件相同,否则空中快线 / 亚太航空有权拒绝该名乘客登机,并恕不退款。
  4. 凡一岁或以上小童须付全票。每位成人可免费携带一名未满一岁之小童,而该小童须缴付政府税及保险附加费但不占座位。每航班最多可安排两名未满一岁之小童乘坐。
  5. 每位乘客可免费携带一件手提行李, 手提行李体积限制为16 x 14 x 6 英吋, 重量限制为5公斤或以下, 如果行李体积或重量超过以上限额, 乘客须将行李寄舱托运, 而每件托运行李最大体积为37 x 24 英吋。
  6. 每位乘客(婴儿除外)可享有免费7公斤携带行李限额。其后之超重行李收费为每公斤港币/澳门币/人民币300元。
  7. 乘客必须最少于出发前一天订票。
  8. 订座一经确认,乘客不可作出任何取消或更改。
  9. 若遇有机票遗失,空中快线 / 亚太航空将收取港币/澳门币/人民币500元作补发机票之手续费。
  10. 若航班因天气或其他原因而取消,乘客将获发直升机换领券于3个月内预订优惠适用之航线。空中快线/亚太航空亦被豁免于乘客因航班取消而提出之一切索偿。
  11. 如任何乘客之行为对本航机之乘客或本公司之员工或财产构成任何危险或潜在危险(包括但不限于酒精或药物带来之损伤及神智不清),空中快线 / 亚太航空将保留拒绝该名乘客登机之权利。
  12. 乘客应注意根据华沙公约或蒙特利尔公约,在大多数情况下,航运公司对乘客死亡或个人伤害以及行李的遗失或损坏,仅负有限责任。
  13. 空中快线 / 亚太航空对一切因航班取消而提出之索偿取得豁免责任。如有任何争议,所有条款及细则以空中快线 / 亚太航空保留最终之决议权。以上条款如有任何更改或取消, 恕不另行通知。